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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个月前 作者: 红姜花
    言下之意即是,他已经约等于被贬出燕廷,因而就没管他。


    对于各国的旧贵族,秦国的政策就是保留这一代的空头爵位,但其封邑、资产到死就自动回收,不再世袭。并且这些旧贵族,要么就到咸阳去,要么就在本国的原国都居住,不得踏出一步。


    公子丹也在其中。


    「君上要寻公子丹么?」郡守问。


    「别打草惊蛇。」


    长安君摇头。离秦之时,维桢夫人特地叮嘱不要贸然出头,让燕丹知晓他的身份。于是长安君又问:「那敢问郡守可知一人名唤『田光』?」


    「知道。」郡守回答:「蓟城一代名士,年事已高,素有仁义、侠气之名。」


    「劳烦郡守分我几个信得过的人。」


    长安君恳请道:「去打听打听这名叫田光的人。」


    郡守虽不知其意,但来的可是秦王政同父异母的亲弟弟,他手中还有夏阳君的手信。如此自然不敢怠慢,连声应下,甚至将自己的一名贴身护卫拨给长安君来做嚮导。


    回去的路上,长安君特地选择走路而非乘坐马车。


    他一边观察着蓟城萧索的景象,一面在心中复述赵维桢的嘱託。


    走的时候,维桢夫人交给他一份要送给燕丹的「礼品」,而后她说要长安君去打听一名叫田光的名士之动向。


    这天底下有「名士」之称的人太多了,名声传不到咸阳去,可见这位田光也不过如此。长安君思忖许久,也不明白维桢夫人是从哪儿听说过这个名字,以及打探这人有什么用。


    是帮手,还是敌人?或者维桢夫人有其他打算?


    这是长安君第一次独自离开咸阳,更是他第一次离开秦国。维桢夫人亲自嘱託,又与王兄的友人有关,就算此事与他的未来无关,长安君也认定应该好生完成,不叫夫人与王兄失望。


    「这位田光,在蓟城很有名?」于是长安君转头问护卫。


    「回君上,确实有名。」


    护卫走在长安君身后侧,认真回应:「田光先生早年在燕国行侠仗义,人人都称道其为豪杰。现在年迈,对待往来的侠士也多有庇护,有『节侠』之名。即使是现在,蓟城中他的名望也很高。」


    长安君不禁蹙眉:「郡守不管?」


    护卫:「呃……」


    所谓游侠、剑客,实则多为一些徒有虚名的混混和酒鬼罢了。他们聚集在一处,多了、久了,就容易闹事,也就是秦法律令严谨,容不得这些人,因而在咸阳才较为少见。


    「要说清理这些人,也得有个名头。」护卫无奈道:「眼下他们不曾闹事、触犯法律,也不能说赶走就赶走吧。」


    也是。


    秦律昭昭,虽长安君不喜这些所谓侠士,也不能平白无故就把人赶出去。


    他只得按下心中不满。


    护卫见长安君放过这个话题,心中才暂缓一口气,继续道:「我听闻——」


    话说一半,就听街头远处传来震天响的大笑和喧闹。


    刚经历战事,蓟城的街道上都很少有摊贩、商铺开门,唯独街头一角阵阵腥臭顺着风扑面而来。


    长安君抬头,就看到远处一狗肉铺子不仅开门,门前还摆着一长案。


    屠狗贩子站在摊子后,而长案前两名男子面对面而坐,一名衣着落魄、醉意朦胧,不跪坐而箕坐,毫无文雅可言;另外一名倒是还算穿得工整,有翩翩君子之风,手旁放一筑,正与面前如疯子般的人物一同大笑。


    「好啊,好啊,真是好酒!」


    那名醉汉高举酒壶,对着狗肉贩子开口:「好酒要配好肉,再配上上等的音乐!狗屠,再来两斤狗肉;你——」


    他指了指坐在对面的人:「为这酒肉击筑来上一曲如何?」


    屠狗贩子却是冷哼一声:「荆轲,你昨天的肉钱还没给呢!」


    名为荆轲的醉汉却是扫兴道:「这大好的日子,你提钱做什么?会给你的,先上肉!」


    「你先给钱。」


    「先上肉!」


    「荆轲,你别给脸不要脸!」


    「狗屠,你没事找事!」


    街头巷尾,光天化日,一名醉汉与一名屠狗贩子,竟然是嚷嚷到恨不得要打起来。


    而在一旁那位貌似翩翩君子之人却也不出声阻拦,只是抱着自己的筑笑呵呵,好似还想为二人的争执再来上一曲。


    地痞无赖罢了。


    长安君年幼时在宫中养过狗,饲养的宠物忠诚,因而见不得旁人食狗肉。


    原本见到狗肉摊子就拧起了眉头,见摊子前吵吵嚷嚷,更是不屑一顾。


    他刚想就此发表意见,不曾想身旁的护卫出言道:「这位荆轲,与之共饮的名为高渐离,据说早年在各国行走,喜广交好友、有慷慨之名。来到燕国后,正是受田光爱护,常常出手资助。」


    受田光资助?


    长安君愣了愣,不禁又看向远处的屠狗摊子。


    街头吵嚷,很快就有兵卒赶来,几人不欢而散,高渐离与荆轲拉拉扯扯,竟是一边唱着歌一边走了。


    既是受田光资助……


    转天上午,长安君左思右想,决定还是去碰碰运气。


    他酝酿好大决心,才捏着鼻子走出驿馆,要往屠狗贩子的铺面去。所幸今天他人还没走到狗肉摊子,就寻见了想见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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