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三章 两个是男人的男人

3个月前 作者: 月黑风高吃元宵
    当从王宫走出的时候,爱莎戴上了魔法面罩。


    身为王国情报局局长,极少有人见过她的真容,也就极少有人知道她从前的身份。


    白玫瑰。


    曾经玫瑰城的第一名妓。


    色艺双绝。


    诺兰德赐给了她一张美艳惊人的脸,诗歌、绘画、音乐、舞蹈,无一不精。


    从四岁起她就开始了最严格的艺术学习。


    她创作的诗歌《诺兰德最远的距离》,一经发表就红遍了诺兰大陆。


    其中一句“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,而是我站在你面前,你却不知道我爱你”被奉为经典,被多少名媛贵妇绣在手帕上,塞进情人的手里,一直流传至今。


    她画的油画《撑阳伞的贵妇》,首次拿到画展上就获得了艺术界的一致赞誉,拍卖价格屡创新高,最终被诺兰大陆公认的艺术最高殿堂——群星之城艺术博物馆收藏。


    她创作的圆舞曲《蓝色的玛瑙河》,被各大交响乐团列为经典曲目,每次宫廷舞会上都会演奏。


    她自编自演的舞剧《天鹅海》,成为十大经典舞剧之一。


    十四岁第一次在玫瑰城露面之时,她已名满天下了。


    多少贵族名流为了见她一面而一掷千金,多少王孙公子为了一亲芳泽而大打出手。


    但是她对谁都爱理不理,心情好就见见客、说说话,要是能弹支曲子、唱首歌,能让客人吹上一个月。


    有人为她的处子之夜开价一千万魔法金币,后来这个价格涨到一千万紫晶币,老鸦跪在她房门外哭求了一夜,她一句“本姑娘不愿意”就打发了。


    她最擅长把握男人的心理。


    妻不如妾,妾不如偷,偷不如偷不着。


    不给,男人才惦记。


    给了,男人就不惦记了。


    再说,给了,就露馅了。


    她已经成了坦利安·阿道夫总司令官大人的情妇,哪里还有什么处子之夜。


    因为她是科迪修斯亲手调校出来,本就是给坦利安·阿道夫准备的玫刺。


    然而,一切都因为一个人或者说一位神的死而改变了。


    亚当。


    她是为坦利安准备的,却爱上了一个人,亚当·斯达特。


    见一面,误一生。


    那一年她十三岁,每天都是各种枯燥单调的练习,不论多美的诗歌和多动听的乐曲都不能引起她的兴趣。


    她只想出去玩儿。


    像一个普通的女孩子那样,穿着花裙子,抱着布娃娃,街头巷尾的疯跑。


    直到有一天,她在湖边,见到了一个人。


    那个人帅极了。


    淡金色的散发,黑黑的眼睛,俊朗的脸庞,矫健的身姿。


    那时她不知道他是谁,只知道他应该是一位大人物,因为他跟科迪修斯大人说话很随便。


    他没有跟她说话,只是跟科迪修斯大人说话时两次提到了她。


    “科迪,你应该让她出去玩一会儿,这么学会变成木头的。”


    提到她的第一句话。


    一句话就让她好喜欢他。


    “等我统一了诺兰德,会给她办一场巡大陆演唱会,让所有人都爱上她。”


    提到她的第二句话。


    她就此爱上了他。


    不是因为“让所有人都爱上她”,也不是因为“办一场巡大陆演唱会”,而是因为“等我统一了诺兰德”。


    统一诺兰德!


    多么宏伟磅礴的志向啊。


    在他的嘴里却像“晚上喝汤”那样的轻松自然,好像他天生就是来统一诺兰德七块大陆的一样。


    这才是男人!


    男人就应该这么霸气!


    她也猜出了他的身份。


    他是帝国的皇帝陛下,亚当·斯达特。


    一个妓女的女儿,同样也会成为妓女的女孩儿,就这样爱上了帝国的皇帝。


    她知道这样的爱情不叫爱情,只能叫单相思。


    她也知道诺兰大陆有无数女孩儿都对亚当陛下单相思。


    她更知道就算自己不是妓女的女儿,就算自己是皇帝的女儿,也不可能获得亚当陛下的爱情。


    亚当陛下只爱梅丽尔陛下。


    这是全大陆尽人皆知的。


    可是,这样男人才更让她着迷。


    哪怕是永远的单相思。


    所以,她写出了“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,而是我站在你面前,你却不知道我爱你”。


    所以,当她知道自己是玫刺的时候,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。


    因为,那是为实现亚当陛下宏伟的蓝图添砖加瓦。


    自己是在帮他做事。


    她义无反顾的来到玫瑰城,成功吸引了坦利安的注意,成了黑玫瑰集群军团总司令的情妇。


    为了他,她可以付出一切。


    因为出众的工作能力,她也被一路提拔为中西北部的玫刺总负责人,成了隐密世界的三大巨头之一。


    黑玫刺二号。


    然而,他却死了。


    就算是一神敌万神,死的轰轰烈烈,死的震铄古今。


    还是死了。


    他都死了。


    我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。


    她准备自杀殉情。


    就在此时,另一个男人的出现改变了一切。


    小坦利安。


    老坦利安的第六子。


    她当然认识小坦利安。


    在她眼里这是个窝囊废,没有任何存在感。


    身为帝国最强军团总司令最宠的小儿子,不喝花酒、不逛妓院、不欺男霸女、不横行霸道,每天只跟那些老兵混在一起,笑嘻嘻的给人磨剑擦枪。


    不是窝囊废是什么。


    胸无大志。


    仅有的几次见面,除了恭恭敬敬的叫一声“阿姨”,然后就躲在最不引人注意的地方,好像生怕被别人看到。


    胆子极小,小到从他看自己的眼神中,甚至看不到一点欲望。


    不是个男人。


    那天她照常下楼,跟一位侯爵大人聊了会儿天,然后回到闺房。


    最仔细的洗了个澡,最认真的化了淡妆,换上一套最素雅的裙子。


    因为亚当陛下不喜欢花枝招展。


    写完了遗书,发给了科迪修斯大人,取出了事先准备好的毒药水晶花蕾。


    这种魔药吃下去会立刻阻断大脑控制神经,身体包括眼皮都一动不能动,但内脏会迅速烂掉,痛苦成倍的放大。


    好处是身体表面不会有一点变化,跟活着一样。


    她不在乎痛苦。


    她要带着自己最美丽的容颜去见亚当陛下。


    就在小小水晶般的药丸刚要放在嘴里的时候,房门被推开,小坦利安出现在她面前。


    “爱莎,不要死。”


    小坦利安很平静,“如果一定要死,等我统一了诺兰德之后,你再死;在此之前,请帮我。”


    她楞了一下。


    笑了。


    那年的小坦利安只有十六岁。


    小屁孩儿。


    但,是个男人。


    ps:这两章在写小坦利安和爱莎。


    小坦利安没写好,总找不到他的嗨点;爱莎,我自认写的还可以。


    我希望书中每个人物都有自己的生命,有自己的故事。


    我肯定做不到,但我肯定会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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