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页

3个月前 作者: 一只馍
    [无cp向] 《(综英美同人)我在哥谭过暑假》作者:一只馍【完结】


    文案:


    【自嗨之作,真的是无cp但全员混邪乐子人】


    我十八岁这年,我妈告诉我,我爹是哥谭布鲁西宝贝。


    这年的暑假我要去哥谭过。


    我:?


    问题来了,我爹是一个美利坚哥谭人,我家盛产各种蝙蝠鸟类,人人热衷于夜间游街。


    而我,是一个新时代修仙者。


    我是一个剑修。


    ***


    1.是的,老爷又又又又喜当爹了


    2.新世纪修仙,内容全是我胡编乱造


    3.女主的老婆是剑,剑修莫得感情和道侣


    4.记得多看评论区,收穫快乐


    5.真的真的全员乐子人


    6.虽然标题是暑假,但正文也写了寒假(orz)


    ***


    内容标籤:英美衍生灵异神怪仙侠修真超级英雄


    搜索关键字:主角:女主┃配角:哥谭蝙蝠┃其它:


    一句话简介:听说我爹是哥谭首富


    立意:要在平凡的生活中寻找幸福


    作品简评:


    李词章是一个平凡的女大学生,有一天突然被妈妈告知,自己的父亲是哥谭首富韦恩。在哥谭过暑假的李词章逐渐参与进蝙蝠家族紧张刺激的日常生活中,而这时,蝙蝠家族也发现了李词章身上的秘密——她的书架上正摆着《五年符箓三年阵法》和《飞剑驾驶证考试科目三试题集》。本文以诙谐的语言、新奇的设定描写了超级英雄与新时代修士的生活碰撞。作者重点描写了超级英雄们除开面具外的另一面,展现了一个家族接纳包容新成员的过程。本文的亮点在于现代修仙界的设定与主角和蝙蝠家族的对手戏,贯穿全文的小细节让人感觉仿佛次元壁就在眼前被打破,我们与书中人物身处同一个世界。


    第1章


    1.


    今天是我远离故土的第一天。


    但是从另一个角度说,我回到了我从未到过的家乡——哥谭。


    在我十八岁这年,我妈终于捨得告诉我,传闻中变成星星生活在太空里的我爸是谁。


    过于偶像剧剧情的真相差点把我吓到双膝下跪。


    我妈客客气气地扶起我:「倒也不用如此佩服我。」


    妈啊,谁能不佩服你,二十一世纪玛丽苏偶像剧都不敢演这种剧情了。


    我,一个吃顿火锅啃三天白菜的贫穷女大学生,在今天,有了一个首富爹。


    对,首富。


    我妈年轻的时候睡了布鲁斯·韦恩。


    好一出娇妻带球跑。


    佩服佩服,失敬失敬。


    2.


    我觉得我配不上我的首富爹。


    我还偷偷在新闻里舔过他的颜。


    我的纸片人老婆行列里,不仅不分伦理地包括了我亲爹、我亲爹收养的养兄养弟,甚至还有我同父异母的亲弟弟。


    我有罪,请让警察叔叔把我抓走吧,这个全家都是我老婆的家,我回不去了。


    3.


    话虽如此,尽管我誓死抵抗,但我亲妈还是在大一暑假把我扔去了我亲爹所在的美国。


    我原本打算反抗到底,奈何敌不过我亲妈的金钱攻势。


    没办法,老婆还是要养的。


    养不起老婆的女人不是一个好老公!


    ——这些老婆里如今绝对不包含我亲爹我养兄养弟和我亲弟。


    绝对。


    4.


    我现在才知道,我妈竟是这等渣女。


    我爸和我前后脚才知道世界上居然还活着一个血脉亲人。


    女从天降,我爸此时可能已经在窒息的边缘徘徊。思及此处,我不禁对他升起一起革命战友般的同情。


    在这种同情和金钱攻势的支配下,我离开了自幼生长的华夏,搭乘飞机来到美国。


    5.


    过安检的时候,安检员向我投来诧异的目光。


    「你行李箱里是什么东西?」


    「我老婆。」


    我觉得他看我的眼神好像我有毛病。


    6.


    来接我的人是我爸的管家。我那个身世美惨强的爸爸小时候父母双亡,是管家把他一路拉扯到大。


    我心知肚明,这波是我爷爷来接我了。


    于是我正襟危坐,在机场边的咖啡厅坐出了医院输液大厅的气势,看似散漫实则慌得一批。


    7.


    我没想到,来的不止我爷爷阿尔弗雷德·潘尼沃斯。


    还有我养弟,我爸给我收养的一堆兄弟姐妹中非常珍贵的弟弟,提摩西·德雷克-韦恩。


    还有附加词,韦恩集团现任管事人,少年英才,我的前老婆。


    最后一个词划掉。


    8.


    我,野鸡大学学生,新华夏当代穷逼,颜值平平无奇。


    与我的养弟形成鲜明对比。


    唯一令我感到欣慰的一点是,提摩西只有173,而我,171。


    好耶,赢了。


    9.


    经过一番令死宅哭泣社恐摇头的尬聊。


    我坐上了阿尔弗雷德和提摩西的车。


    按照外国人的习惯,他们似乎偏向我叫他们阿福和提姆。


    我硬着头皮答应,内心疯狂咆哮。


    没熟到那个地步啊!!没有啊!!


    这不就相当于中国人叫你小名「美美」和「阿强」一样吗?!!
关闭
最近阅读